江宁区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在推进国旗、宪法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四进”宗教活动场所)的基础上,融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反渗透反邪教、社会综合治理等经常性基础性工作,通过强化思想引领、示范带动、机制建设等举措,推动“四进+”宗教活动场所创建,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凝聚“四进+”共识。引导宗教界人士集中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盛况,召开宗教界代表人士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座谈会,扎实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系统阐述和深入解读。举办“四进+”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现场推进会,着重宣讲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建设标准等,凝聚“四进+”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共识。
二是强化典型引路,创建“四进+”示范。结合宗教领域政策法规学习月、重要节假日、《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颁布实施等重要时间节点,引导宗教界积极开展法治、政治、文化等教育活动。目前,全区创成法治教育示范点3个,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五公开”示范点4个。组织全区民宗系统干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到创建活动开展规范、成效明显的宗教活动场所现场观摩3次,通过示范引领,开拓视野,提升标准,着力推进宗教健康发展。
三是强化机制建设,放大“四进+”成效。出台《关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做好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健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南京市江宁区宗教界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江宁区宗教教职人员备案管理工作方案》等文件,健全横向联合协作机制,纵向推进工作机制,汇聚资源优势,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管理、社会协同、宗教自律的宗教事务治理格局,推进全区宗教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