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群众宗教信仰,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近来,江宁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宗教会议精神,唱响“导、治、建”三字诀,始终把握好涉及宗教工作的重大关系,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坚持“导”的态度,营造宗教事务管理氛围。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党政干部和宗教界人士辩证地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调动积极因素、抑制消极因素,因势利导、趋利避害,多维发力引导宗教为促进社会和谐、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服务。二是注重方法,讲究艺术。积极适应互联网、多媒体时代宣传工作要求,制订区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三是融合资源,增强组织。根据组织人事安排,适时调整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融入长三角区域功能建设,与马鞍山博望区、镇江句容市签订合作协议,完善共建共治共享体系,注重发挥宗教团体社会组织作用,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管理、社会协同、宗教自律的宗教事务治理格局。
秉持“治”的理念,提升宗教事务管理效能。一是以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法治意识,深刻理解宗教活动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开展,不得损害公民身体健康,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干涉教育、司法、行政职能和社会生活的重大意义。熟悉掌握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的能力水平。二是以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为抓手,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持续深入开展反邪教防渗透工作、开展整治非法宗教活动行动、开展商业化治理工作,促进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三是以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认定为抓手,全面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制订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认定实施方案,协同档案管理部门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档案建设进行等级评定管理,联合城管部门对宗教活动场所环境绿化管理按照城市单元管理标准进行评估,将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纳入应急管理部门平台,提升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防范能力。
重视“建”的水平,夯实宗教事务管理基础。一是加强民宗干部队伍建设,通过纳入党校(行政学校)主体班次,岗前任职培训、年度依法行政培训等形式,努力培养一支精通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熟悉宗教工作、善于做信教群众工作的党政干部队伍,让他们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宗教知识,不断提升导的能力。二是加强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通过与党政干部联系结对、推荐担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政治安排等举措,培养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发挥好他们在引导信教群众、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中的积极作用。三是注重提高宗教界自我管理水平。支持引导宗教界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全面从严治教,带头守法遵规、提升宗教修为。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定期推进宗教团体换届工作,及时完善领导班子成员的民主监督制度,促进宗教健康传承。